文/老雷,女侠
大家好,我是女侠,北京出生,挪威长大,算半个‘老外’。
作为利益相关人士,我想谈谈最近挺热乎的‘外国人永居条例’。
我想从三个角度分析一下《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 新条例的初衷是什么?
– 网友为什么‘不高兴’?
-《条例》有哪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1.《条例》的初衷
社交媒体上有不少对《条例》的解读,有中肯的分析,也有质朴的骂街。
有说法是,新条例是为了让拿着外国护照的‘特权阶级’方便回国捞钱;
更热门的说法是,新条例将吸纳大批低素质老外,非法滞留的非洲人将在广州建立小索马里。
这两种说法不准确。
首先,新条例对于‘特权阶级’没啥大影响 – 即使没有绿卡,他们也能轻松通过探亲/工作签证的方式留在中国,子女可以上国际学校,绿卡自带的‘福利’没啥吸引力。
《条例》倒是会方便中产阶级外籍华人 – 国际学校令人望而生畏的价格往往是决定他们是否回国工作的重要因素,若《条例》落实,相信会有一批外籍华人选择携家带口回国,尤其是学术届人才。
我相信这不是坏事儿,也是《条例》的初衷之一。
至于‘低素质移民’,从《条例》的内容来看,并不属于中国发放绿卡的目标对象。
根据《条例》,若外国人想申请永居,需满足学历极高/贡献极大/收入极高等条件,颇为苛刻,广州街边卖组装手机的非法移民大体够不着。
应对‘低素质外国人进入中国’的要点在于控制签证,并严查非法滞留。
只要中国保持发展,必定会有低收入国家公民涌入,用旅游签打黑工,并想方设法黑在中国 – 这群人,无论‘绿卡政策’如何,该来的总会来。
从初衷来看,《条例》旨在科学化管理在华外国人,并吸引‘有利用价值’的外籍人士,问题不大。
2. 大家为什么不高兴?
《条例》对外籍人士来说,自然是福利。
虽然我是‘假洋鬼子’,但有句老实话必须得说:
在中国的外籍人士,相比于胡萝卜,更缺大棒。
外国人在中国的日子,的确有些过于舒适。
以我自己举例,十多年前我稍稍整理了一下成绩单(成绩稀烂),填了资料,就拿到了一所‘985’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 直到今天,中国高校海外招生标准依然颇为松垮。
外国人拿着奖学金,和学伴一起诗朗诵,顺便住着酒店标准的宿舍,与本国学生军旅标准的八人间交相辉映;
基层执法机关对于‘老外’的处理方式缺少科学的规章制度,导致老外报案时过于热情,老外被举报时则过于冷淡;
中国已经过了‘打肿脸充胖子’的年代,用不着靠‘优待国际友人’打造光辉形象。
相比于保障福利的《条例》,规范他们权利与义务的‘条例’,才是当务之急。
高校‘用奖学金吸引老外撑门面’的现象,是否会从底子上整改?对外籍学生的招收以及毕业门槛,是否应大幅提高?
老外违法,如何保证基层执法人员顺利办案,而不会因为‘语言’或‘文件不足’的原因不了了之?
外籍人士不尊重中国文化习俗,触碰中国‘政治正确’,是否会受到相应惩罚?
中国人尚礼,但国际社会终究只认丛林法则,一味‘提供便利’,只会养出一群白眼儿狼,例如瑞典与法国。
推出保障外籍人士福利的《条例》之前,若没有针对‘超国民待遇’的相应措施,怕是很难服众。
3. 《条例》的技术性问题
《条例》目前是‘征求意见稿’,也确实有不少值得商榷的细节。
《条例》中有大量语焉不详的模糊性表达,相当不利于执行落地。
例如,以‘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判断该外籍人士是否属于‘高薪’人才,便相当不稳妥。
假设某外国人在注册地为甘肃的公司工作,而他本人在上海办公,只需拿上海普通白领工资,便能轻松达到要求。
若不出所料,大批注册于北大荒的皮包公司将拔地而起,干起‘移民中介’的行当。
再譬如,何为‘急需紧缺人才’?是领导拍板吗?如果是,每逢过节,一定有不少非洲酋长排队给领导送年货:
再譬如,何为‘国际知名高校’?若根据留学中介的标准,世界上至少有一千多知名高校:
再譬如,如何确认外籍人士在中国实际居住时间?不少海外人士有持双国籍双护照,能轻松提供‘在场证明’。
再譬如,‘家庭团聚’非常符合人道主义,但如何预防不法分子把结婚做成产业链?
最后,第十九条也太玄乎了吧?我爱吃北京烤鸭,算正当理由吗?
管理移民是一门精细的科学 – 无论是移民大国美加澳还是非移民国家日本,相关条文均事无巨细,即便如此,依然有不少空子可钻。
目前版本的《条例》,确实粗犷了些,如胡锡进所说,需大大地细化:
后记
我不认为中国人排外。在我看来,中国人是世界上对‘老外’最热情的国家,或许太热情了点。
如今《条例》被吵上热搜,潜台词是对外籍人士享受‘超国民待遇’的不满。
保障国际友人的权益,彰显‘礼仪之邦’的气度固然重要,但作为世界第二强国,在给出胡萝卜的同时,得先准备好大棒。
中国现在强大了,得摆出符合身份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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