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着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18种,特种畜禽13种,共31种。

传统畜禽包括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

特种畜禽包括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蓝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此消息一出,便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争论不休。

支持者认为:

反对者认为:

也有网友指出:我国没有正规的肉狗养殖场,所有的狗肉都是没有经过检验检疫的。也就是说端上餐桌的狗肉有可能是偷来或抢来的毒狗或病狗,盲目食用会给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事实上,在我国并没有“肉食猫狗”这一概念。而且,我国也没有对食用猫肉、狗肉出台检疫标准。这也就意味着,流向餐桌的狗肉,存在来源不明、运输证件不齐、检验检疫程序缺失等诸多问题,误食有毒的猫狗,甚至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食狗肉一直具有不小的争议,这个话题也一次又一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到底该不该禁食狗肉 ,网友众说纷纭, 各有看法。对于此次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或被禁食,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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