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开始,就有一个传言隔三差五在朋友圈热闹一阵,搞的很多加籍华人心慌意乱。
传言的内容是:
1、中国“华裔卡”来了1
2、曾经是中国公民的海外华人在中国定居不再受限!
3、中国变相承认双重国籍!
4、放心大胆加入外籍吧,海外华人回国再也不用签证了!
其实不同的表达不同的标题,传言的依据却是大同小异。都来自2018年1月22日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颁布的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其中一条就是对外籍华人提供最长5年期签证和最长5年期居留许可,其中加拿大因为和中国政府另行签订领事条约,所以可以得到最长10年期的中国签证。
而传言扩大解读的重点并不是中国政府为海外华人提供的长期签证,而是最长5年期限的居留许可。
5年居留许可推出的目的是方便曾经的中国公民在加入外国国籍后,可以更方便的在中国生活,比如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的就不再需要每半年离境一次刷新入境记录了。
客观地说,这是中国政府为海外华人提供的人性化福利,其性质与普通签证类似,但可以一次入境居留更长的时间,这样就方便了当事人在中国的生活。
如果一定要类比,相当于加拿大政府针对本国居民父母推出的“超级签证”。普通签证一次最多可以停留半年,而超级签证一次最多可以停留2年,这就方便了很多移民家庭的团聚生活。
2018年1月22日中国推出的5年居留许可其作用和意义也大致如此。
但很多媒体和个人却把这个5年居留许可解读成了“中国绿卡”或者“华裔卡”或者“变相双国籍”,这都是误读和夸大其词。
首先,”华裔卡“在中国根本是不存在的,中国侨办在2016年就明确表示,中国从未出台”华裔卡“,海外华人到各地侨办认证华侨身份或许对申请办理5年期居留许可有一定帮助,但并不是绝对的。
至于在原来的公安出入境部门和后来成立的移民管理局都从来没有”华裔卡“这个名词。
其次,中国“国籍法”明确不承认双重国籍,这是法律不是行政规定,想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经过复杂的修法程序才能完成。所以任何有判断力的人都能明白,中国过去不承认双重国籍,现在也同样不承认,未来会不会承认还是个未知数。
最后,我们就要说到重点问题“中国绿卡”了。
2004年8月15日,《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绿卡”制度的正式实施。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的凭证,或者说是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
拥有中国绿卡是的外籍公民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凭护照和绿卡出入中国国境,不需再行办理签证。更重要的是:
1、可以在中国经商。
2、可以在中国缴纳社保。
3、子女可以在中国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享有与中国公民一样的其他社会福利和待遇。
换句话说“中国绿卡“的功能是与国际接轨的。
而5年期居留许可本质上是一种中长期居留签证,主要针对曾经是中国公民的外籍人士。得到5年居留许可的外籍华人子女上学仍然要缴纳外籍学生的学费、去医院就医仍然是完全自费、如果投资经商仍然算作外资、开办银行卡等业务也要被算作外国公民身份。
唯一有所改变的是在中国一年内居住时长超过183天,则自动成为中国税务居民,有义务向中国税局就全球收入缴税。
至于福利吗,就算你在中国住满了两个5年,也只能对你呵呵,中国福利再好也与你没有半毛钱关系。至于有些人仍然使用出国前的身份证件办理各种事务享受中国公民福利,严格的说已经违反了《国籍法》,未来会不会被找后账,只能靠运气了。
黄三水说,以他在上海咨询的结果为例,5年居留许可他是完全有资格办理的,以照顾老人的人道主义理由就可以申请。
但“中国绿卡”吗,需要他满足4个条件才能申请:
1、在中国直接投资200万元以上(之前要求投资额不能低于50万美元)、连续3年投资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4年、4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亲属团聚。
黄三水说,除了离婚之后再回上海结婚,其他几条路好像都行不通啊。而且就算符合了其中一条,真正获批的也少之又少。
事实上,2004年面世的“中国绿卡”直到2011年底,也只批准了4752张,到2013年时,中国合法常住外籍人口达到84.85万,但其中持有“中国绿卡”的也不超过1万人。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把“5年居留许可”和“中国绿卡”划等号。
前者除了能在中国居住时间更长,其他方面的待遇和到中国旅行的国际游客并无分别。甚至还要因此增加缴税义务。
而后者则相当于加拿大枫叶卡和美国绿卡,不是中国公民但享受中国公民的社会福利和居民待遇。
最后提醒各位,申请5年期居留许可时户口有可能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