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慢病患者开药量,视情况可放宽到三个月

▲2月2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次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徐和建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冀岩,市交通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市卫健委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市疾控中心副主任贺雄出席发布会,介绍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通报疫情并回答记者提问:

疫情通报:

2月1日24时至2日12时,本市新增8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例有湖北及其他省份接触史,4例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均已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截至2月2日12时,本市累计确诊病例191例,其中死亡1例,出院9例,181例在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东城区3例、西城区22例、朝阳区35例、海淀区41例、丰台区16例、石景山区5例、门头沟区2例、房山区2例、通州区13例、顺义区6例、昌平区12例、大兴区22例、怀柔区1例、外地来京人员11例。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尚未有病例。

慢病患者开药量,视情况可放宽到三个月

记者提问:

有市民反映自己是慢病患者,要定期去医院开药。面对疫情,希望多开一些药,请问卫生健康部门有何措施?

高小俊回答:

我们已注意到这个问题。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保局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门诊开药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市民到医疗机构就诊次数,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患者治疗要求,在此次疫情期间,一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用药的,接诊医师在保障用药安全的条件下,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开药量,开药量可以适当放宽到三个月。对符合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长处方药品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接诊医师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如果患者存在病情不稳定等不适宜开具长处方情形的,应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这个内容已经下发到各区和相关医疗机构,并已迅速部署。

如果是慢病患者开药不方便,也可请家人代替开药。按照实名制就诊管理办法,被委托人代开药时,医院会做代开药登记,需要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之外,还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

在此期间,因为病情需要必须要去医院就诊的患者或其家人,要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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