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一直在关注竹鼠养殖户的境况。竹鼠还能不能买卖和食用?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将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而大家关注的竹鼠、狗等均未列入《目录》。
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 拟禁吃狗肉
《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
(一)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二)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农业农村部在《意见稿》中就公众关注的宠物狗问题做出说明。
《目录》指出,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有专家表示,狗不在《目录》之列,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
此前深圳、台湾已明确禁吃狗肉
3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获表决通过。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可以吃,但猫狗禁止食用。
2017年4月11日,台湾明确规定,贩卖、购买、食用或持有狗、猫的屠体、内脏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可判罚5万至25万元(新台币,约1-5.4万人民币),并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违法事实。
人工饲养的竹鼠等也禁食
对于竹鼠,相信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它可谓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网红动物”,但随着2020年2月24日禁食野生动物决定的发布,食用竹鼠或将成为历史。
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在《决定》规定全面禁食的野生动物中,还包括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广西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中,较为普遍的有竹鼠和某些昆虫,如果对它们继续实施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行为,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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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农业农村部
值班校对丨全 元
值班编辑丨郑 华
值班主任丨黄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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