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为父追凶25年开庭,杀父仇人开脱罪责辩称正当防卫,叫法官参考丽江反杀案,隐姓埋名躲25年娶妻生子

“我和姐姐追凶25年,今天在法庭上再一次见到杀人凶犯,感觉他和以前的状态不一样了。”

11月17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法院公开审理慈利县张某标故意杀人、张某春窝藏案,虽然法庭未当庭宣判,但张阿琴和姐姐张玲丽还是看到了希望,总算可以对遇害26载的父亲有个交待了。

11月17日,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标(右)和被控窝藏罪的姐姐张某春(左)出庭受审

>>>法庭上再见杀父仇人被抓时很诚恳 现在为杀人行为开脱罪责

时光回溯到1994年7月2日,时年39岁的慈利县洞溪乡村民张国恒,因为稻田引水灌溉,与同村村民张某卓发生冲突过程中,被张某卓的儿子张某标用杀猪刀刺伤致死。经鉴定,张国恒系被用单刃锐器多次刺击,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4年7月2日,张国恒遇害时只有39岁

父亲遇害时,姐姐张玲丽11岁,妹妹张阿琴只有9岁

张国恒的妻子邹茂英带着两个女儿走上追凶之路,这一年,姐姐张阿丽只有11岁,妹妹张阿琴年仅9岁。1996年3月,邹茂英因车祸不幸去世,姐妹俩从此接替母亲,历尽千辛万难苦为父追凶25年,直至2019年9月29日,警方通过DNA确定,张某标落网。

如今,时隔26年,姐姐俩今天在法庭上终于再次见到杀害父亲的凶手,姐妹俩内心久久难以释怀。

“他(张某标)和刚开始被抓时的状态不一样了,当时他还很诚恳的样子,但今天他完全是那种为自己杀人行为开脱罪责。”11月17日下午,庭审结束后张阿琴告诉华商报记者,法庭上见到杀父仇人,第一印象第一感觉是张某标在极力为当年的行凶行为辩解。

>>>当庭否认是故意杀人辩称是正当防卫 叫法官参考丽江反杀案

法庭上,张某标否认故意杀人,反称是被害人张国恒对其进行追赶,他在反抗中刺伤张国恒,这与检方指控的“张某标持杀猪刀追赶张国恒”截然相反。

张某标说,张国恒追赶上他后,一手按他的脖子,一手抢他的刀,把他的头按在水田里,他呛了水,在反抗中用杀猪刀刺伤了对方,他否认其行为系故意杀人。

但检察官当庭提出,张国恒已被张某标严重砍伤右肢,张某标手持杀猪刀,张国恒手上则已没有锄头,重伤之后还主动追击手持利器的张某标,张某标在庭上的这一辩解并不符合常理。

“他说在我爸爸在跟他父亲张某卓争过程中,挥舞着锄头打伤了他妈妈,他看到他妈妈被打伤倒地的情况下,他就去抢夺我爸爸的锄头,我爸爸把他的脖子掐住,他就用藏在腰间的那把刀砍伤我爸爸的手臂,然后他就逃跑,我爸爸反去追赶他……”

“我爸爸当时受了那么重的伤,他肯定是要往去医院的大路上跑,因为村里通往外面的大路就这么一条路可以走,他却说我爸爸反过来要伤害他,他继续砍了两刀在我爸爸肚子上。”张阿琴表示,“他之前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他今天的供述,一直都是自认为他是无罪的,对于他这种态度,我们是不接受的。今天整个庭审过程中,他都是一个翻供的状态,他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还叫法官参考国内的丽江反杀案。”

>>>其父因缺证据不起诉

指认现场时都承认第一刀是他父亲砍的

此外,姐妹俩对张某标的父亲张某卓不予起诉的决定也不能接受。

“案发后,张某标当时指认现场的时候都承认第一刀是他父亲砍的,他父亲把我爸砍成重伤,他父亲也参与了,公诉机关现在说证据不足,没法起诉,但在我们家属看来,很多证人也有指认他参与砍我爸,而且第一刀就是他砍的。”张阿琴认为,张某卓肯定也应追责,不能说没有证据就不追究了,“但是检方始终说证据不足,说是案发现场泥田里没有打斗的血迹,农村稻田里踩上几脚, 就看不到血迹了,这是当年办案警方应该勘验现场去搜集的证据。

>>>办理假身份信息隐藏隐姓埋名25年迁户娶妻还生了两个孩子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张某标,又名张某樊、张某攀,逃匿期间更名为“张鑫”,生于1977年12月,案发时,已满16周岁。

案发后,张某标外逃,其姐张某春为其提供住所并找工作,帮助他办理了假身份信息,隐姓埋名躲藏。在11月17日的庭审中,张某春对检方指控的窝藏罪表示认罪认罚。

张家界市检察院认为,张某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张某标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春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仍为其提供隐藏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刑责。检方向法院提出判处张某标无期徒刑,判处张某春有期徒刑3至4年的量刑建议。

张阿琴介绍,“张某标在法庭上说他逃跑后躲藏起来,先给小姨打了电话,商量洗白身份。他说他联系姐姐张某春,姐姐联系他们小姨,帮他改了身份证,后来他姐姐帮他找到工作,他姐姐承认想让他成家才做的这些事,也是出于对弟弟的保护。”

“这25年来,他迁了户口,结了婚,甚至还生了两个孩子,他娶了广东云浮的一个老婆,儿子都12岁了。2019年9月警方抓他时,他老婆肚子里还怀了一个小孩。”张阿琴透露,张某标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他在工厂打工的证据,“就是证明他这几年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证明他在正常工作。”

张阿琴特别强调说:“我们家属想追究为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心里一块疙瘩放不下姐妹在外追凶没着落 如果回去会抬不起头

张玲丽姐妹签署法律文件

谈及25年为父追凶的不易,张阿琴感慨万千:“到今天总算是有了一个进展,最难的时候,我们在外面追凶,遇到过年过节,我们姐妹俩一起在外漂泊,就会想到爸爸的案子还没有着落,如果回去也会抬不起头来,爸爸的案子没有终结,逃犯没有抓到,始终在心里是一块疙瘩,就觉得心里放不下,就会一直想着哪一天要为爸爸讨回公道。”

张阿琴表示:“这么多年追凶,我们有很多困难,我们之前也有向公检法提出司法救助的申请,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一直到今天,他们家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过,甚至没有和我们进行沟通,没有任何精神上、经济上的抚慰,没有赔过一分钱。我们现在的诉求就是判他死刑或者无期。”

张阿琴向华商报记者证实,“变更后的民事索赔额为120万,已经正式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79万余元、抚养费30万元、精神抚慰金5万元等,但他们的辩护律师认为我们提出的索赔有些追凶的费用没有证据。”

>>>对犯罪行为进行洗白建议合议庭对其量刑可以从轻但不能减轻

庭审结束后张玲丽张阿琴姐妹和诉讼代理人付建律师合影

11月17日,张家界市中院表示,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被害人张国恒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张某标从家里带出长约30厘米、刀刃约6厘米的杀猪刀,多次朝张国恒乱捅乱刺,具有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付建表示:“控辩双方集中的焦点在于张某标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依据1979年《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诉讼代理人对此有不同看法,我们建议合议庭对其量刑可以从轻但不能减轻。”

“他对犯罪行为进行了洗白。”付建指出,首先,张某标在犯罪后逃跑,没有积极实施救助,且在20多年内无自首行为,毫无悔意;更改户籍信息、隐姓埋名,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其次,案发后张某标不思悔改,也没有对被害人家属进行积极赔偿,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付建指出:“由于张某标的故意杀人行为,导致受害人家破人亡,死者亲属花费大量的时间、金钱寻找犯罪嫌疑人,正常的家庭生活被彻底改变。”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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