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湖南慈利姐妹为父追凶25年”案,于11月17日在张家界市中院开庭。南都记者从当事人张氏姐妹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检方对潜逃至广东多年的被告人张某攀,以故意杀人罪提起无期徒刑的处罚,后者当庭翻供,否认其故意杀人。该场庭审持续一天,法官最终宣布择日宣判。
父亲遇害时,张阿丽刚满11岁,张玲丽年仅9岁。受访者供图。
案发起因于一场农田引水灌溉。据张家界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经查明,1994年7月2日早上,被告人张某樊的父亲张某卓与受害人张国恒因引水灌溉问题发生争执,张某樊担心其父亲打不赢遂返回家中取杀猪刀,后张某樊与受害人张国恒在扭打过程中,张某樊用杀猪刀朝张国恒乱捅乱刺。经鉴定,张国恒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刺击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当天,张某樊逃至湖南宁乡,后被其姐姐张元春接至广州,并陆续为其住宿、找工作、落户等提供帮助。
案发后,受害人张国恒的两个女儿张阿丽、张玲丽尚未成年,两人后来辍学打工,期间坚持为父追凶,辗转广东、新疆、江西等多地寻找犯罪嫌疑人“下落”。
2019年8月,该案被曝光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樊于同年9月20日被广东民警抓获,此时其已以“张鑫”的身份在广东云浮新兴生活多年,期间于2008年娶妻生子。其姐姐张元春随后也被公安传唤到案。
对于张某樊落网具体经过,张玲丽告诉南都记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一直知其下落却包庇,警方通过对张某樊的姐姐张元春的银行交易、出现记录等分析发现异常,最终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张玲丽告诉南都记者,在刑事案件之外,家人对张某樊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93万。原告及诉讼代理人认为,张某樊及其家人,20多年来没有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也没有任何的悔罪态度,不接受被告人的道歉。
11月17日,张家界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樊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元春涉嫌窝藏罪。原告方张氏姐妹的代理律师付健告诉南都记者,庭审当天上午主要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相关证据进行质证。下午庭审焦点围绕被告人应以哪种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樊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建议为无期徒刑的处罚。
南都记者获悉,在庭审时,张某樊当庭翻供,辩解称自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承认过失杀人。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根据张某樊对案件翻供的态度,最终向合议庭做出了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法院合议庭经评议,最终宣布择日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