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23岁的山东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以打、冻、饿、禁闭等手段予以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方某洋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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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公公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刑三年;婆婆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刑二年二个月;丈夫张某犯虐待罪,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害人家属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
该案一审审理期间,程序上出现诸多问题。律师提供的《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三原审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原一审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诉人杨某的法定诉讼权利,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德州中院据此撤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2019)鲁1482刑初16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发回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裁定书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
15日,被害人表哥告诉记者,妹妹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至今,对方也没有道歉。”
平原县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我们妇联该过问的问了,但是妇联权力有限,将当事人情况向法院反映了,也向法院了解过情况,但是不一定能办了这个事儿,至今没有得到回复结果。”
原标题:山东一女子因不孕遭婆家虐待致死,法院:施暴者悔罪从轻处罚
来源:综合 山东商报 澎湃新闻流程编辑:u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