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
葡萄牙政府与清政府签订《中葡里斯本草约》
和有效期为40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
1987年4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葡萄牙共和国签署联合声明
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
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999年12月20日零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
这一重要事件赋予这一天以丰富的内涵
使得一个本来平凡的日子变得熠熠生辉、永载史册
站在回归2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
澳门特别行政区发展将进入新阶段、迈向新征程
澳门定能把握重大发展机遇
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
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自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