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于昨日(20日)下午,浦东新区卫健委报告2例疑似新冠肺炎病例。
病例1,男,39岁;病例2,女,34岁,两者系夫妻关系。因先后出现发热,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即被隔离排查。
昨天21时,经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核酸检测结果,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上海市、区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已联合组成流调专家队伍,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追踪排查相关人员,对相关人员和环境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后续排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检测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
那么不同人群应该要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呢?
那么当各地发现新冠疫情时应该要怎么做呢?
(一)病例发现、报告和管理。
1.疑似病例定义。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两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同时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1)流行病学史:
①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
④聚集性发病: 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2)临床表现:
①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
②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正常或减少。
(二)多渠道监测预警。
各地要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按照点与面结合、传染病监测系统与其他部门监测系统结合、常规监测与强化监测结合的原则,针对人群和环境,开展病例、口岸、重点场所、社区、体温、病原学、药品销售、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和冷链食品等监测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按照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防控工作。
(三)流行病学调查
1.基本信息调查。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开展。在出院病例完成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后,收集填报病例样本采集与检测信息。
2.感染来源调查。运用大数据收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轨迹,确定旅行史、接触史、暴露史等相关信息,分析可能的感染来源。首先应当明确其是否为境外或境内其他地区输入病例,如感染地为境内其他地区,应当与感染地疾控机构联系并核实相关信息。如感染地为本地,应当明确其是否为输入继发病例或本地传播引起。如现有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不能明确其感染来源,应当对发病前14 天内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血清学筛查,必要时开展病毒基因测序,尽可能查明其感染来源。对通过,上述手段仍不.能明确感染来源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在居民区近14 天内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进行主动搜索,并及时开展核酸和血清学检测。
3.污染范围调查。调查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2天至被隔离前的活动轨迹,结合大数据,判断活动范围及可能的污染范围,判定防控区域。
(本文来源:《公民防疫行为准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