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3日召开的全市学校春季开学条件核验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全市各中小学校、驻泰各高校将接受春季开学条件核验。根据相关工作安排,3月27日前完成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核验工作。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小学校按照隶属关系由市级和县级核验组分别组织实施。县级核验组负责本辖区内学校的核验工作,市级核验组负责驻泰高校、市直中小学校的核验工作。核验组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组成。
据了解,核验工作原则上在学校开学一周前完成。先期进行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核验,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要在3月25日自查整改到位,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出核验申请,核验组在3月27日前完成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核验工作。核验未达标的学校,3月28日至29日集中整改,整改后再审核核验。我市将对各县市区的核验情况进行抽查。其他学校待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按要求及时开展核验工作。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之声·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