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情况不用戴口罩!广东2号“口罩令”即日起施行

昨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号通告,更新了广东省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号通告。

记者注意到,相比1号通告,2号通告结合国家已发布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将“口罩令”的实施范围删除公园,增加了超市、农(集)贸市场。

不同人群佩戴原则

普通民众

1、下列情况不需要佩戴口罩:

室外通风处(公园、小区、街 道)与其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通风良好的办公室;独处或家庭成员都健康(居家、开车)。

2、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 使用医用口罩,也可以使用普通口罩(如纸质口罩、布面口罩、 棉纱口罩、海绵口罩、活性炭口罩等)。

3、正常工作生活时,普通民众如果买不到口罩,可以佩戴任何可以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换勤洗。

4、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时,需要佩戴防护效果更好的医用外科口罩。

5、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主要供医护人员等使用, 普通民众并不需要如此高级别的防护。

6、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特殊人群

1、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环卫工人、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快递员等在岗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非本次疫情相关的医护人员日常工作时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3、接触居家隔离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人员(社区/居委会、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等)工作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4、其他高危行业工作者(如标本采集人员、环境消毒人员及尸体处理人员等)工作时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 及以上级 别)。

5、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居家隔离人员尽量不外出,如果必须外出、就诊等,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通告实施范围

(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卡拉OK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景区、宗教场所、商业街、步行街;

(五)超市、农(集)贸市场、商场(店)、书店;

(六)候诊室、候车(机、船)室、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

(七)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八)其他人群密集或密闭的公共场所。

口罩佩戴原则

(一)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三)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四)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五)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六)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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