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首次发布新冠肺炎病例发病期间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
北京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吴疆介绍,近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已进入本地扩散期的早期阶段。为帮助市民及时了解疾病线索,便于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2月5日新发病例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具体信息如下:
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驹章胡同。
西城区:月坛街道复兴门外大街甲20号、展览路街道南营房社区。
朝阳区:来广营乡驻华年、东坝乡恒大江湾、慈云寺北里、北苑路86号嘉铭园、高碑店乡陶家湾。
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新街口外大街15号院、紫竹院街道民族大学西路66号鑫德家园。
石景山区:玉泉北里2区、八宝山街道鲁谷远洋山水、五里坨街道西街天翠阳光新城。
大兴区:黄村镇格林云墅、瀛海镇金茂悦北区5号院、观音寺街道双河南里。
怀柔区:庙城镇郑重庄村。
吴疆介绍,确诊病例已收入定点医院救治,小区居民不用担心和焦虑。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间注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勤锻炼、不扎堆,讲礼仪、稳心态”,积极参与社区防控,营造健康家园。
新闻
多一点
近日,北京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和个人组织和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对于前期已经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尽快与订餐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立即取消聚餐活动或延期举办。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在疫情防控阶段不得承办包括节日宴席、生日宴席、升学宴席等任何形式的农村群体性聚餐活动。
同时,通知还明确北京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是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履行五项规范操作。
一是不得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和加工活的禽畜类动物;
二是不得在门店及第三方餐饮平台上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是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每日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咳嗽、腹泻、手外伤等症状,要立即调离工作工位,必要的隔离治疗并上报属地疾病控制部门;
四是保证操作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动物性原料、植物性原料、水产原料以及生品、半成品、成品要分开操作或贮存,避免交叉污染;
五是餐饮具和工用具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使用化学消毒的,要保证消毒流程和消毒液浓度配比正确;使用物理消毒的,要保证消毒设备作用时间和消毒温度达到要求。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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