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在多次遭受公婆和丈夫的虐待后,住在山东德州禹城的方晴最终离世。经鉴定,方晴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在该案此前的庭审中,方晴的公婆及丈夫供述称,在结婚后,他们发现方晴不太正常,且无法怀孕,其丈夫张明还被方家打过,此后他们便看方晴不顺眼,以打、冻、饿、紧闭等手段予以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今年1月,禹城法院曾判决三人犯虐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二个月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11月17日,受害方代理律师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他介入案件后,多次和法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认为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案件发回重审。方晴表哥称,不能生孩子并不是对方殴打女子的理由,女子家人相信案件重审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希望为死者讨一个公道。
因无法怀孕等原因 女子婚后多次遭公婆及丈夫虐待致死
11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律师提供的判决书了解到,公诉机关指控,因被害人方晴身体及与方晴娘家人矛盾纠纷等原因,自2018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张祥、刘华、张明多次对方晴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方晴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且在2019年1月31日多次殴打方晴,致使方晴死亡。经鉴定,方晴符合在营养不良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死亡。
被告人张祥供述称,2016年11月18日,张明和方晴结婚,为娶方晴前后一共花了13万元左右,其中有10万元左右是借的。婚后发现方晴不太正常,但为让她给生个孩子,一家人对方晴都挺好。但是后来发现方晴无法怀孕,得知其流过产。2017年底,其儿子带着方晴去他丈人家送礼,张明提方晴不好怀孕一事,方家不承认,为此双方吵吵起来,张明还被方家人揍了一顿。他和家里人对这件事挺生气,此后再也没让方晴回过娘家,并且看方晴越来越不顺眼。张祥称,他一般每次打完方晴,都会让她站在院子里罚站。
刘华供述称,方晴和张明两人结婚后,他们全家人都很渴望拥有一个孩子,因此,不能怀孕这个事让其全家人都很气愤,当时只是口头数落她。直到2018年7月,张明被打后,她气愤不过就开始让方晴在家里少吃饭。方晴犯病不听话的时候,她就会用手打她的脸,甚至用棍子打她的头、肩膀和腿部,有时候还会掐她的脸和腮帮。
刘华称,她打过方晴太多次,具体次数记不清,冬天天气变冷了,她还让方晴站在院子里罚站,一站就是半个多小时,方晴脚上的伤就是这样冻伤的,她还用烧火的木头棍子捅方晴的脸。刘华说,张祥喜欢喝酒,喝完酒后,张祥就经常打方晴,每次下手都不轻。
方晴的丈夫张明说,他也经常打方晴,有时候一个星期打她一次,有时打两次,打她的方式也变成了拿棍子抽她,把她推出去罚站、冻她。张明说,他曾握着瓷水杯的把打过方晴的耳朵,耳朵还出血了。张明说,他还提出让方晴节食,“后来方晴慢慢也习惯了,和父母要是都出门就把大门锁上,把方晴自己留在家里不让她随便出去。”
而在2019年1月31日晚上6点左右,刘华发现方晴鼻子不透气,呼吸声音异常,让张明打了120,急救人员赶到后,方晴已经没有了气息。就在31日当天,方晴也曾多次被抽打。
禹城法院判决三人犯虐待罪 德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判决书显示,经审查认为,各被告人不具备到案的主动性,不构成自首。仅案发当日,被告人张祥殴打虐待方晴就达三次,足以看出其主观恶性之大。其殴打虐待方晴之行为,与当前公正、文明、法治社会之构建;全社会普遍尊法、守法之大背景严重背离,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华多次殴打虐待方晴,其殴打虐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冻饿、打脸、用木棍抽打、捅戳被害人脸部、颈部等。法院表示,同样身为女人、人妇,更是被害人婆婆的刘华,应该对时年仅20多岁尚需帮教的方晴多些同情、关照,但刘华不仅没有制止反而与张祥、张明一样,对方晴实施殴打虐待行为。虽方晴一方存在精神障碍、很难受孕及方家人存在一定过错等情况,但这些均不能成为刘华一家殴打虐待方晴之理由、托词。
法院同时表示,张明有义务照顾、保护智力稍低于常人的妻子。然而,张明却为发泄心中不满,有时甚至因一些极其微小的事由,便多次殴打虐待方晴,其多次殴打虐待行为累加起来,足以对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祥、刘华、张明经常对共同生活的被害人方晴以打、冻、饿、紧闭等手段予以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并致使被害人在营养不良的基础上受到多次钝性外力作用导致全身大面软组织挫伤死亡,情节恶劣,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应予刑事处罚;各被告人的因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应当予以赔偿。鉴于各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现,决定从轻处罚。经调查,张明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祥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刘华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明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三名被告人赔偿各类损失42562元。
11月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张金武处了解到,他在介入此案后,认为案件存在检方仅起诉虐待,法院不公开审理,不允许方晴近亲属参加诉讼等存在问题。后多次和法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一审的程序违法指出和实体错误,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认为原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案件发回重审,该案将于11月19日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开庭。
受害方家属:相信法律会还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17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到女子的表哥谢先生,谢先生说,方晴的父亲已经去世,她的母亲有精神疾病,平时都是靠方晴的叔叔在照顾,对于方晴已经离世的消息,她的母亲并不能够理解。谢先生称,方晴的父亲在离世前一直想看女儿一眼,都没能如愿。“他们把方晴的手机都给控制住了,不让方晴出门,她父亲一直到去世都没能看上一眼。”
谢先生说,表妹结婚后曾回过一次娘家,当时觉得男方都很好。“当时可能也是因为刚结婚,他们本性没有暴露出来,当时觉得没有什么异常的。”
对于对方称方家不承认方晴不能怀孕一事,谢先生表示,“生不生孩子,怀不怀孕,不是他们对她行凶的理由。现在不生孩子的人太多了,说我表妹不能生孩子,不能成为他们殴打的理由。我表妹的婆家一直强调给我表妹多少钱,但是她爸爸从生病住院到去世,都是我和她叔叔拿的钱,没有用过他们家的钱。”
谢先生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他表妹平时没有正当工作,胆子也很小,性格上有些过于老实,“她不敢说,要是说了就不会有这种事了。”而谢先生称,方晴身高1米76,结婚时候是160斤,去世的时候只有60多斤了。
对于该案即将重新开庭,谢先生称,他会去庭审现场。“娘家没有人了,我只想要公道,人都已经没了,要钱干什么,我拿了钱能把表妹买回来吗?她母亲和叔叔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孩子都没了,生活的希望都没了。”谢先生表示,法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希望能还弱势群体一个公道。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郭琳琳)
案件所涉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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