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梅香自苦寒来”——本该傲雪绽放的梅花,永远地枯萎在庚子岁末的冬天。
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周春梅法官生前照片
据当地警方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法官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法官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去年11月,黑龙江双城法院郝剑法官被杀害的血迹犹在,如今又出现如此性质恶劣的袭击法官案件,实在令人意难平。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她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我们对杀害法官的暴力犯罪行为表示强烈谴责,行凶者应当受到依法从严惩处!
当事人给周春梅法官(左二)所在的庭审送锦旗
从湖南高院的通报和此前的新闻报道中,我们不难勾勒出周法官的一生。她从小怀揣法官梦想,并为了梦想矢志前行;她是湖南高院的办案能手,勤勉敬业、不徇私情;她有一颗闪光的心,捐资助学、为法院女干警争取权益。“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这是周法官办理民事案件的32字诀。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正直、善良的人民好法官,却因为拒绝同乡请托惨遭报复杀害。暴徒的行径不仅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更是对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藐视。
“司法工作人员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这是人民法院确保公正司法的“铁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事关司法事业长远健康发展,事关全面依法治国顺利实施。周法官以坚定的信念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然而却因暴徒的无知与狂妄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法决不能向不法让步。这也再次昭示出,“三个规定”不仅要继续严格执行,更要执行到底、贯穿始终。同时,这场悲剧也警示我们,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仅需要刀刃向内的正风肃纪,也需要一场面向全民的普法教育,从而彻底破除部分当事人对“请托说情”的盲目迷信。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周法官用生命诠释了这道防线的稳固与坚韧。法治社会决不允许尖刃肆意挥舞——无论刺向的是法官、警察、医生、儿童或是普通人。暴力杀害法官,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拔掉尖刀,更需筑起长城。唯有用严惩形成震慑,并给予司法工作者以更周全的保护,方能告慰那些为了公平正义所付出的血泪代价。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作者:孟然 | 编辑: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