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强调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明年计划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每经记者:李彪 每经编辑:陈星

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李彪 摄

岳仲明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4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28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的长江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出口管制法草案的议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的议案、契税法草案的议案等;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其中,针对证券法修订草案四次审议稿主要内容,岳仲明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4月对证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此后又于2017年4月、2019年4月进行了两次审议。其间,根据国务院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授权期限至2020年2月29日届满。

岳仲明称,修改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突出强调投资者权益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证券市场实际。从改革证券发行制度、规范证券交易行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等方面对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同时,针对普遍关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规划,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明年的立法工作作出预安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民法典草案提请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同时,岳仲明指出,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档案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案。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明年还计划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法、国旗法、国徽法、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监察官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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