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正永开除党籍处分。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陕西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国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开除党籍
经查,赵正永严重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敬畏,毫无“四个意识”,拒不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视、政治上不负责、工作上不认真,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与党离心离德,无视组织一再教育帮助挽救,多次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是典型的“两面人”、“两面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活动;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培植个人势力,搞团团伙伙,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肆无忌惮聚钱敛财,收受礼品、礼金,滥权妄为,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晋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亲属失管失教。
赵正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其行为严重污染破坏了陕西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正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陕西省政府原副省长陈国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陈国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收受礼品、礼金,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企业经营、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国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