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不力,衡阳县多人受处分

2月1日,衡阳县纪委发布通报,由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衡阳县多人受处分。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宣传不力

个别乡镇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宣传单、给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发放疏漏,个别乡镇集市仍然开放等问题。天气日渐变好,群众聚众打牌、娱乐等现象较普遍,乡村两级干部对邻里聚众打牌、娱乐等行为劝导、制止乏力。如:大安乡河龙村干部刘建明对在其家门前聚众打牌的村民不制止、不上报。目前刘建明已被停职处理,该村支部书记李功友被通报批评。

二、 思想认识不到位,到岗不齐

个别乡镇和疫情防控职能部门存在人员缺岗、擅自脱岗、在岗不在干等问题。如:库宗桥镇卫生院未按照县防疫工作指挥部要求落实全员上岗、后勤人员吴诗源脱岗、签到表弄虚作假。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该院院长龙小存、后勤人员吴诗源予以立案审查。金溪镇党委对工作期间不在岗的登兴村总支书记杨臣由停职处理,对擅离职守的石榴村村干部王志刚、聚福村村干部刘国军免去村支部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村委委员职务。

三、 工作推进不得力,落实不细

个别乡镇对湖北返乡人员的监控不到位,存在只进行首次体温检测、一天只进行一次体温检测、让湖北返乡人员自行到村卫生室检测等问题。如:演陂镇百荷村村医对湖北返乡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检测不到位,村干部对村民聚众打牌等行为劝导制止不力。县纪委监委责令演陂镇党委对百荷村包村干部洪永华、支部书记欧德平进行诫勉谈话,对村医刘应芳、村辅警刘爱民进行约谈,并责令写出书面检讨。

四、 工作行为不规范,纪律不严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个别国家公职人员组织纪律性不强,纪律意识不到位,违规泄露信息,甚至制造谣言,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如:三湖镇杨林村支部书记刘实现为制止村民在疫情防控期间操办酒席,私自编发本镇已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患者的虚假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县公安局已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县纪委监委责令三湖镇党委免去其杨林村支部委员、村支部书记职务,并交由三湖镇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县卫健局应急股股长陈文化、县中医院医务科科长莫俜违规泄露湖北返乡人员信息,县卫健局已对其二人诫勉谈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莫俜予以立案审查。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我县个别乡镇、职能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大局意识不强、纪律要求不严。望全县各乡镇(园区)、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为戒、以案为鉴,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控疫情的各项精神和规定,严守市、县纪委监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四个严禁”和“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肃整改,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政治监督,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持续深入防控疫情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执行,持续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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