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南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和企业开工时间。
2月2日上午,记者从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周口市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企业开工时间。
详细内容如下——
南阳: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就我市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企业开工时间通知如下:
1.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延迟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单位除外;非紧迫岗位人员可视情在家远程办公、网上办公。各单位应由班子成员带班,实行值班制度,但要严控值班人数。在家公职人员要主动参加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活动。市外返回南阳工作人员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上班后干部职工或来访人员由各单位每日组织体温检测。各单位原则上不提供工作餐。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迟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星期一)之后开学。此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3.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但要制定严密的防疫措施,并向指挥部履行报批程序。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所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区域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宛,复工后来南阳的一律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建立档案,实行日报告制度。特殊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落实。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周口: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周口市委、市政府研究,延迟机关上班、学校开学、企业开工时间:周口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周口市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周口市要求,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 星期日)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单位除外,非紧迫岗位人员可视情况在家远程办公、网上办公。各单位应由班子成员带班,实行值班制度,但要严控值班人数。周口市外返工作人员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上班后,干部职工或来访人员由各单位每日组织体温检测,各单位原则上不提供工作餐。
教育领域,周口市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延期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星期一)之后开学;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各类培训机构);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经科学评估确定后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企业方面,周口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但要制定严密的防疫措施,并向指挥部履行报批程序。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所有来自湖北等重点区域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周,复工后来周口的一律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建立档案,实行日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