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或被禁食,你怎么看?

4月8日,农业农村部起草征求意见稿。《目录》指出,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有专家表示,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

狗肉该不该吃,一直都有很大的争议。

赞成派

狗肉是食物,不是宣传仁爱的工具

网友代表A发言:

三伏天食狗肉,这好像是很多地方的美食传统。近些年,由于更多人热衷于养宠物犬,并且在潜移默化中,将它定义为了伴侣型动物,还有很多人甚至把它们当成家人,它的性质界限开始慢慢变得模糊。

渐渐地,它拥有了情感属性。不过,它最原始的社会属性和物质属性还是牲畜啊。看到有人强烈抨击吃狗肉的人,义正言辞的说只吃猪肉,因为猪养来就是被吃的。那既然狗也是牲畜,那能吃猪、羊、马、牛都能吃,为什么狗不能吃?而且狗肉性温补,在中医养生方面来看是很好的,为什么不吃?

还有,在微博看到有些反对吃狗肉的去抗议卖狗肉的小店,并还在网上公布店主的信息,让不能去的人在网上唾骂和打电话进行骚扰。还是一些爱狗人士直接去高速公路上面拦车,这样枉顾生命的行为,难道就值得称道?这样就是挽救生命,维护公道和传扬仁爱吗?自己不要命没事,可别让司机和高速路上的其他人也丢了性命。

个人觉得,你爱狗是你自己的事情,你不能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别人。比如你不吃狗肉,别人吃狗肉就该千刀万剐,如果真的爱狗,那就从自己做起,还有不顾后果的爱不是高尚而是愚昧。

反对派

狗肉是伴侣动物,不是你们的盘中餐

网友代表B发言: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没人吃狗肉,市场没有需求,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专门走街串巷药狗毒狗的狗贩子,

也就没有那么多狗主人痛失爱犬,虽然对于不养狗的人来说,丢了一条狗不算什么,但这在那些狗主人看来,它就是失去了一位家人和朋友。这种疼痛级别和普通人失去亲人的疼痛是一样的。道德呼吁禁食狗肉已经无用,只有用法令制止才是真正终止悲伤延续的方式。

诚然,很多人都觉得这是个美食传统,但人类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是一个进化升级,也是一个更新自我认知的过程,过去大家觉得能吃的东西,慢慢的它已经不适应人类的需要。它一旦带有情感标签,被人类很好的驯化后,她就不仅仅是一个牲畜,它应该有更多的职能,它可以尽到其他看家、陪伴的作用。

再者,现在市场上,通过不法分子用不正常途径获得的狗肉,还在市场监管不到的角落暗暗进行交易,这条灰色的利益链条,背后挑衅的是法律,也是人道。而且,如果你运气不好的话,保不齐你哪天就吃到了正好被毒死的狗,能不能保住命都不知道。

个人觉得,如果你还有基本的良知,就应该抵制狗肉,避免更多爱犬失踪的悲剧,和大家一起共建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针对此次征求意见,网友们也持有不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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