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沧州20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全公布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3日24时,沧州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0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病例1,陈xx,男,80岁,南皮县南皮镇人。为武汉返乡人员,患者于2019年11月份去武汉。1月9日发病。1月12日患者乘高铁(G572次,12车09B)自武汉到河南驻马店下车,后回南皮老家。1月13日上午到南皮县中医院就诊。1月16日转至南皮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2日7时患者因患高血压、脑梗、肺气肿等严重基础疾病死亡。

2、病例2,孙XX,男,59岁,南皮县冯家口镇人。为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患者于1月22日发病,当日去南皮县人民医院就诊,住院治疗,1月24日确诊。

3、病例3,杨XX,男,31岁,河间市留古寺镇人。为武汉返乡人员,从武汉返回1月19日到达河间,1月24日发病,1月25日8-9时自驾车至沧州市传染病医院发热门诊,入住隔离病房。1月27日确诊。

4、病例4,赵XX,男,38岁,河间市留古寺镇人,1月15日于汉口火车站乘C50次火车卧铺,由武汉发往保定。1月16日上午到达保定火车站,后打车到唐县仁厚镇。于1月18日上午打车至保定汽车站,下午4时到达河间汽车站。后打车到达留古寺镇。1月24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7日确诊。

5、病例5,马XX,是病例4的妻子,女,39岁,河间市留古寺镇人,1月15日于汉口火车站乘C50次火车卧铺,由武汉发往保定。1月16日上午到达保定火车站,后打车到唐县仁厚镇。于1月18日上午打车至保定汽车站,下午4时到达河间汽车站。后打车到达留古寺镇。1月24日到河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7日确诊。

6、病例6,朱XX,男,45岁,肃宁县邵庄乡人,为武汉返乡人员,1月13日乘坐K974次火车从武汉直达肃宁。1月21日发病,1月23日就诊于肃宁县人民医院,1月28日确诊。

7、病例7,张XX,男,38岁,献县十五级乡人。有武汉长期居住史,1月17日乘坐私家汽车返回献县,1月25日发病,1月26日至献县中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

8、病例8,李XX,是病例7的妻子,女,35岁,献县十五级乡人。有武汉长期居住史,1月17日乘坐私家汽车返回献县,1月21日发病,1月26日至献县中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

9、病例9,郭XX,男,22岁,黄骅市骅西街道人。为武汉返乡人员,1月17日在武汉上学期间发病,1月22日乘坐厦航MF8332次航班(经济仓座位号61)从武汉到达天津滨海机场。1月24日先后于黄骅市人民医院、黄骅市中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

10、病例10,陈XX,男,41岁,南皮县刘八里乡人,为病例1陈XX的儿子,患者于1月23日发病,1月24日在南皮县人民医院进行了隔离医学治疗,1月28日确诊。

11、病例11,孙XX,男,61岁,南皮县冯家口镇人。为病例1陈XX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发病,当天于南皮县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1月28日确诊。

12、病例12,徐xx,男,62岁,南皮县冯家口镇人,为病例1陈xx的密切接触者。于1月24日隔离医学观察,1月25日发病,1月26日在南皮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29日确诊。

13、病例13,郭xx,女,29岁,武汉市人。1月19日乘坐G177次到合肥南中转G352次抵达沧州西高铁站。1月23日发病,1月27日入住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14、病例14,申xx,是病例13的祖母,女,85岁,沧州市运河区人,为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1月28日发热,当天到传染病医院就诊,同日晚上转至沧州市中西医结合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15、病例15,周xx,女,72岁,南皮县冯家口镇人,为病例1陈xx的密切接触者,1月24日发病,在南皮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16、病例16,常xx,女,49岁,献县乐寿镇人,为病例7密切接触者。1月27日由120接至隔离点隔离观察。1月27日发病,1月30日确诊。

17、病例17,赵xx,男,66岁,病例4的父亲,河间市留古寺镇人,1月26日发病,到河间市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18、病例18,赵xx,男,13岁,病例4、病例5的侄子,河间市留古寺镇人,1月26日发病,到河间市人民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1月30日确诊。

19、病例19,苏xx,女,41岁,泊头市交河镇人,有武汉长期居住史,1月23日从武汉乘坐Z54列车至石家庄。1月27日病发,1月29日就诊于泊头市医院。1月31日确诊。

20、病例20,杨XX,男,30岁,河间市留古寺镇人,为病例3的密切接触者,于1月27日发病,下午驾车到河间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治疗,2月3日确诊。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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