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8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9例。新增治愈患者4例。新增死亡病例1例。
截至2月14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2例。其中:浉河区45例,平桥区41例、罗山县37例,固始县30例,光山县28例,商城县、潢川县各20例,息县18例,新县8例,淮滨县5例;疑似病例102例。其中:平桥区33例,光山县15例,潢川县12例,商城县10例,浉河区9例,罗山县、新县各7例,固始县、息县各4例,淮滨县1例;累计治愈64例,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6例。死亡病例2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415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618人。
一、新增确诊病例
(一)中心城区4例
1.刘某某,女,57岁,平桥区平昌关镇平昌村居住,1月26日因骨折到市第四人民医院就医,2月2日进行手术,术后间断发热,2月9日出现高发热症状,2月12日进行隔离治疗,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刘某某(确诊患者刘某某儿子),男,47岁,平桥区平西街道平西办事处家属院居住,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2日就诊于市第四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3.张某某,男,47岁,浉河区游河乡出山村居住,1月20日驾车到湖北省孝感南大市场购买货物,当日返回信阳,2月9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3日以”发热伴咳嗽4天”为主诉就诊于市第三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4、汪某某,女,30岁,浉河区湖东街道正商大道正商红河谷居住,曾与确诊患者有接触史,2月12日由市第五人民医院送检,结果为阳性,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二)商城县2例
5.李某某,男,57岁,商城县上石桥镇高棚村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3日就诊于商城县人民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项某某接触,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6.葛某某,女,52岁,商城县赤城街道富康小区居住,1月2日到武汉市同济医院就医,1月23日从武汉市返回商城县,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0日就诊于商城县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三)潢川县2例7.秦某某(确诊患者王某某妻子),女,55岁,潢川县来龙乡淮凤村居住,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3日就诊于潢川县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8.陈某某,女,57岁,潢川县春申街道中山门居住,1月23日乘车从北京返回潢川,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3日就诊于潢川县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四)光山县1例9.熊某某(确诊患者屈某某儿子),男,47岁,家住光山县仙居乡滕岗村居住,2月1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3日就诊于光山县人民医院,2月1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二、新增治愈病例
2月14日,息县人民医院新增治愈1例,光山县人民医院新增治愈2例,商城县人民医院新增治愈1例。
1.宣某某,女,33岁,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就诊于息县人民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14日治愈。
2.张某某,女,56岁,1月23日与丈夫从武汉市返回光山县,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0日就诊于光山县人民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14日治愈。
3.肖某某,女,61岁,1月22日自驾车从武汉市返回光山县,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就诊于光山县人民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14日治愈。
4.彭某某,男,28岁,长期在湖北省仙桃市生活,1月17日自驾车到武汉市,1月22日返回商城县,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当日就诊于商城县人民医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2月14日治愈。
三、新增死亡病例
郑某某,男,65岁,既往有高血压病史,湖北省襄樊市人,长年在襄樊市南漳县生活,1月17日到武汉市青山区其子家居住,1月21日乘坐大巴车到信阳市淮滨县其女儿家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就诊于淮滨县人民医院,胸部CT提示为“两肺内见弥漫性磨玻璃样密度增高影”,1月29日采集患者血标本、咽拭子各1份,由淮滨山县疾控中心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1月30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情危重,2月1日转入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月14日19:10分,患者出现呼吸浅慢,心率及血氧饱和度降低,立即给予心肺复苏,呼吸机通气,肾上腺素反复静脉注射等治疗,虽经全力抢救,仍然没能挽回患者生命,经全力抢救,于21点08分宣告临床死亡
(来源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