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禁养犬,奖励500元!

@全体市民

大连市公安机关将对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

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行为

实施举报有奖

一次性奖励 500元

为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震慑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行为,大连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行为实施举报有奖。

一 举报对象及奖励标准

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对在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48种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的情形,凡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对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 如何举报

方式一:

市民群众可通过关注“大连治安微信服务号”,点击按钮“治安业务-禁养犬举报”,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证据照片。

方式二:

举报电话0411-87110855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 举报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就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的,可取消举报人领奖资格。凡经认定,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奖励:

● 举报人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

● 举报不属实或证据不足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举报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

2. 对多人举报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违法违规饲养48种烈性犬、大型犬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3. 公安机关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如何形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予以公开或泄露。对于因泄密而导致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辽宁省养犬重点管理区内

48种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

究竟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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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文字:毕重伟

编辑:曲茜 初昱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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