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消息:3月15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表示,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鉴定结果:属实
权威解读: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表示,针对大家关心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现已将有关政策明确。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同时,郑锦也强调,2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查证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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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病例,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