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确诊416例,新增9例u002F潍坊1确诊患者刻意隐瞒,感染13人u002F你是不是“无症状感染者”?

2020年2月8日0-12时,山东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9例,累计确诊病例416例(含重症病例25例,危重症病例7例,出院42例,无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7例,现有疑似病例102例。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31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139人,诊断为疑似或确诊205例,尚有497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详见下表(单位:例):

备注: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按病例确诊时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2月8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通告,2月7日,潍坊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7日24时,潍坊市共确诊29例。

他们分别为:于某某,女,60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姨妈。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双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于某,女,26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表妹。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右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上述2名患者无域外活动史,现已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均无发热等症状。

张某芳连同被其感染病例共计14人

接近全市确诊人数一半

两人均作为确诊病例夏某某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观察,而夏某某与之前确诊的张某芳(即下图中所提张某某)有共同外地3天旅行史。也就意味着,加上之前被确诊的11例,截至2月7日,张某芳已经直接或间接导致13人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而潍坊全市目前共确诊29例,张某芳连同被其感染的病例共计14人,接近潍坊全市确认病例数的一半。

相关14人分别是

1,张某芳,男,45岁,经济开发区人。有外地3天旅行史(个人隐匿)。1月21日,因咳嗽收住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2月2日,经追溯性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夏某某,男,33岁,奎文区人。与张某芳有共同外地3天旅行史。1月20日,因头疼发热在家自服抗炎、镇痛药物。1月28日,以“发热8天,咳嗽、胸闷2天”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3,陈某,女,31岁,奎文区人,与夏某某系夫妻关系。无外地接触史。1月24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7日,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住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4,于某某,男,27岁,奎文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5,孙某某,女,49岁,经济开发区人,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某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3日,收住阳光融和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6,刘某某,男,47 岁,济南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7,韩某某,女,62 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2日,因发热7天到定点医院就诊,CT检查示双肺炎症,收住隔离病房。2月4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8,戴某某,男,48岁,奎文区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曾于1月21日与张某芳接触,同车20余分钟。1月25日开始发热,后缓解。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5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9,马某某,女,23岁,昌邑市人,非医务人员,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芳,公安已通报)密切接触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2月5日,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0,刘某某,男,6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1,刘某,男,31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2,李某某,女,32岁,高新开发区人,非医务人员,系确诊病例(张某芳)密切接触者的再感染者。2月4日,追踪到后收住定点医院隔离病房。2月6日,进行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3,于某某,女,60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姨妈。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双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14,于某,女,26岁,奎文区人,系确诊病例(夏某某)表妹。2月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无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2月5日,经筛查性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即收住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入院后检查,血常规示淋巴细胞低,CT示右肺炎症。2月7日,经专家会诊,确认为确诊病例。

目前已对张某芳立案侦查

2月3日,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已依法对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芳立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某某花园小区居民张某芳,于2020年1月17日至20日离开潍坊外出赴安徽省蚌埠市,返回途中曾聚餐。1月21日,因咳嗽、头疼就诊于某某附属医院。2月2日,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评估,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张某芳在返回潍坊后,拒不配合当地社区调查,就医时面对大夫的问诊,刻意隐瞒个人旅行史和人员接触史,致使与其接触的多人存在被传染的严重危险。

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关部门严密排查,已对与其接触和相关的某某附属医院68名医务工作者和某某花园小区、某某帝景小区、某某4S店等49名人员,全部实行隔离观察。同时,通报外地排查与其密切接触者。目前,张某芳已被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关于疫情防控时期对药店销售发烧、咳嗽等

药品实行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从即日起,全市各药店对销售发烧、咳嗽等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店负责对购买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详见附件1)的用药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要求用药人提供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代购的,代购人员要出示用药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药店负责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检测;代购的,应如实报告用药人体温情况。对体温检测超过 37.3 摄氏度的用药人或代购人,要引导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信息详见附件 2)。

三、药店负责登记购买发烧、咳嗽等用药人信息;如果代购,先登记代购人信息,再登记用药人信息(用一个序号即可)。

四、各区县领导小组负责将本制度通知到辖区内各药店。药店要如实登记、填报相关表格,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药店每日 16:00 前将登记表报送至区县市场监管所。区县市场监管所负责汇总辖区内药店的报送信息,并向区县领导小组报送,各区县领导小组 17:00 前将汇总表报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联系人:张海立

联系电话:1780531616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烧、咳嗽等药品种类类别名单

一、化学药品

1.抗微生物药——一青霉素、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其

他抗生素、抗病毒药。

2.解热镇痛、抗炎类;

3.呼吸系统用药——袪痰药、镇咳药、平喘药;

二、中成药

1.解表剂

2.清热剂

3.化痰、止咳、平喘剂

4.开窍剂

三、中药饮片

以解表药、清热药、化痰、止咳、平喘药组方为主的。

你是不是“无症状感染者”?

看完这些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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