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的边界在哪里?

武汉江汉区教育局通报小学生排队被老师竹板打手,起因是学生们上课疯闹、不遵守课堂纪律,结果是班主任被停课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教育惩戒权相关话题再次引发讨论。

去年底,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一方面赋予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力,避免“不敢管也不愿管”的问题;另一方面则约束教师管教学生的行为,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7类行为。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涉事教师确实直接造成了学生身体上的痛苦。有网友称“体罚除了给孩子带来伤害,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有网友称“不能一味责怪老师”“打个手心也没事”“老师太难了”。

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各地需基于实际情况,提前谋划,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细则,在实践中完善教育惩戒权的执行程序。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我们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

免责声明:非本网注明原创的信息,皆为程序自动获取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页面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给站长发送邮件,并提供相关证明(版权证明、身份证正反面、侵权链接),站长将在收到邮件12小时内删除。